關于藥用輔料使用地方批準文號的說明
日期:2020-03-02
我公司生產(分裝)的“黃凡士林”、“白凡士林”、“輕質液狀石蠟”、“松節油”等品種,在統一換發批準文號時,被列為輔料范疇。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規定,藥用輔料暫不統一換發“國藥準字”批準文號,其批準文號由各省(市)藥品監督管理局換發。現由于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暫時仍未對此類品種進行換發文號(附:食藥監注函[2006]102號:《關于藥用輔料使用地方批準文號有關問題的復函》)。故此,我公司現生產的“黃凡士林”、“白凡士林”、“輕質液狀石蠟”、“松節油”等品種的批準文號仍為原批準文號,按規定此文號仍是合法、有效的,這些品種仍可以在市場上進行銷售和使用。特此說明。